組織簡則
103年12月10日第一屆第三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第一條:台灣急重症模擬醫學會為加強與急重症醫學相關各國內外醫學組織之聯繫,特設立「台灣急重症模擬醫學會國際交流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第二條:本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副主任委員一名,由理事長聘任經理事會同意後任命,任期與理事會同,負責處理本委員會之業務及執行本委員會及理監事會之決議。
第三條:本委員會設委員七至九人,由主任委員推薦,經理事會通過後由理事長聘任,任期與理事會同;委員出缺時,由主任委員提名,經理事會同意後聘任。
第四條:本委員會任務如下:
一、加強與國際各模擬教育相關團體交流。
二、積極參與國際會議。
三、邀請國際專家做特別演講。
四、關注世界上模擬醫學的發展與推動交流。
第五條:本委員會六個月舉行會議一次,由主任委員召集,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本委員會之決議需提報理監事會通過。
第六條:本簡則依據台灣急重症模擬醫學會章程第23條訂定,並經理事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